115年01月12日修訂
115年02月12日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課程會議通訊投票審定
一、緣起:本獎學金之設立,係為紀念王乃昕學姐(Math 86)之父母,尤其感念其父親堅信「教育年輕世代乃家國強盛之根本」,特設立本獎學金,以傳承其重視教育、培育人才之精神。
二、基金:本獎學金基金總額為新臺幣 1,800,000 元,存入留本型永續基金,並以各年度實際孳息(收益)作為獎學金分配之依據。如當年度孳息(收益)尚有結餘,得申請併入永續基金,並依固定利率方式(2%)續存,作為後續年度孳息不足時之調節來源,以利基金之永續運作與獎助名額穩定。
三、申請資格:
(一)限國立清華大學數學系大學部學生(中華民國國籍)。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班級排名前 10% 者;其中家庭年收入新臺幣 90 萬元以下之學生,得優先獲得補助。
(三)本獎學金無排他性(可兼領)。
四、 名額:原則為 2 名,得依當年度孳息及本要點調整機制彈性調整。
五、 金額:每人原則為新臺幣 35,000 元,得依當年度孳息及本要點調整機制彈性調整。
六、 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
(二)歷年成績單(含名次證明)。
(三)其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
七、 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依公告申請期限內,自行備妥申請資料,向數學系助理辦公室提出申請辦理。
八、 審核:由數學系課程委員會議核定。
九、 核發時間: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後3個月內核發。
十、 本要點之修訂,由課程委員會諮詢本獎學金主要贊助者代表修訂,再由數學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核定之。
| 學期 | 獎項 | 姓名 | 學期 | 獎項 | 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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