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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學士班應屆畢業生申請逕讀博士班公告 

 

一、本(99)學年度學士班應屆畢業生申請100學年度逕修讀博士班作業,辦理時程有甲、乙兩案,欲申請者,
請依下列各系、所辦理時程(系、所另訂截止日期,依其規定)逕向系所提出申請。 

 

二、本(99)學年度受理申請之系、所、學位學程,情形如下:

   1、採甲案辦理系所:數學系、統計所、物理系、天文所、奈微所、醫環系、核工所、資工系、通訊所、
電機系、光電所、資應所、生科4所等16系所。


2、採乙案辦理系所:化學系、動機系、材料系、化工系、工工系、工科系、電子所共7系所。

3、本年度不辦理學士逕讀博士學位作業之系、所、學位學程:語言所、人類所、社會所、中文系、
經濟系、歷史所、科管所、先進光源科技學位學程等8系、所、學位學程。


三、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使用,網址
http://my.nthu.edu.tw/~registra/form/b_to_d.doc

四、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及各系所訂定之學業成績認
定標準請參閱教務處網頁,網址
http://my.nthu.edu.tw/%7Eregistra/b_to_d.htm

五、各系所辦理時程

 

 

 

 

甲案
日期
辦理事項
辦理系所
10.13 ~10.19
各系所受理同學報名收件
數學系、統計所、物理系、天文所、奈微所、醫環系、核工所、資工系、通訊所、電機系、光電所、資應所、生科4所
10. 20 ~ 11.19
系所審查作業期間
11.26
審核結果送回註冊組
12.1
公布核准名單

 

 

 

 

 

 

乙案
日期
辦理事項
辦理系所
9.27~10.1
各系所受理同學報名收件
化學系、動機系、材料系、化工系、工工系、工科系、電子所
10. 4~ 10.8
系所審查作業期間
10.8
審核結果送回註冊組
10.13
公布核准名單

註冊組   9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