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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八八級系友為回饋母系並鼓勵本系學弟妹向學,特成立本獎學金。頒發辦法由本系課程委員會訂定概要如下: 自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每學期頒給前ㄧ學期滿足 1. 大ㄧ當屆修線性代數及微積分兩科經學分加權計分為最高分者 2. 大二當屆修代數及高等微積分兩科經學分加權計分為最高分者 各一名,每名頒發NT.7,500.- 以資獎勵。若遇最高分同分時,以家境清寒者優先。 **上述受獎勵對象不包含當學年獲得理學院菁英獎學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