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徵意見,本校訂於104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7:00,於旺宏館國際會議廳舉辦「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歡迎本校師生與會交流,相關訊息公告如下:
名稱:
「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
依據:
國立清華大學公聽會作業要點
事由:
因應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及勞動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之訂頒,本校擬訂「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以及「國立清華大學工讀金兼任助理類型判準原則」、「國立清華大學研究計畫相關兼任助理類型判準原則」 、「國立清華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兼任助理類型判準原則」等3類判準原則。為使校內師生同仁瞭解此項政策及學校因應措施,並蒐集意見,特舉辦此公聽會。
日期:
104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7:00
地點:
旺宏館1樓國際會議廳
主辦:
國立清華大學秘書處
流程:
18:30~19:00 簽到
19:00~19:10 主持人說明公聽會要旨
19:10~19:30 簡報說明本校擬訂因應措施
19:30~20:30 參與人陳述意見(依主持人指定順序發言,每人以3分鐘為限,以未曾發言者爲優先。)
20:30~20:40 主持人結語
備註:
1. 公聽會公告相關資訊請至本校首頁查詢。
2. 本校擬訂因應措施相關資料,請至人事室網頁「兼任助理專區」參閱( http://person.web.nthu.edu.tw/files/11-1138-10650.php)
3. 發言者請配合填寫發言單並署名,未填寫發言單者,陳述或發問內容主辦單位得擇其要旨紀錄之。
4. 無法出席者,得以書面陳述意見,於104年9月17日下午5:00以前擲送秘書處姜乃榕小姐(分機62005),Email:nrjiang@mx.nthu.edu.tw。
附件: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因應措施紀要(PDF)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公聽會簡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