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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容社福菁英學生獎學金】(辦法請見附件十四)

申請資格:

25歲(含)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

1. 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十(含)以內,且每科成績均及格。

2. 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3. 大學(或同等學歷一年級)、碩士生一年級及碩士生三年級(含)以上、延畢生、公費(軍費)生、在職專班學生、外籍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備註:

理學院僅接受大學部二年級至大學部四年級的學生申請此獎學金。

名額:1名

金額:每人100,000元。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請浮貼2吋相片)。(請見附件十五)

2. 在學證明(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蓋註冊章)。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

5. 自傳:1,000字以上,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家庭狀況、推薦理由、個人求學規劃、畢業後職(學)涯規劃及獲獎獎金使用規劃等。

6.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7. 推薦函:大學(含)以上之申請,需檢附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

8. 其他相關證明:(為非必要項目,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

(一)各類優秀事蹟影本(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非前一學年度事蹟,請勿提供。

(二)凡具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者,請繳交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

(三)凡具有新住民、原住民子女身分者,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17時止。請繳至綜三館710室,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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