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資格且有興趣申請的同學,於3/8(二)下午17時前繳交申請資料至綜三710。
獎勵對象:本校大學部二、三年級之家境清寒在校大學生,且品行端正者。
獎學金金額:核發每名學生新台幣5 萬元整。
申請資格:
(一)具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證明。
(二)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 分以上者。
(三)前二學期操行成績平均70 分以上者,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檢附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含自述說明)。
(二)符合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經濟弱勢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等)。
(三)前二學期成績單。(需含109下、110上之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