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赴大陸與香港地區之學期交換生 ~
有關本校選送102學年度下學期(103年2月-103年6月,部分香港高校於1月中開學)赴大陸與香港地區之學期交換生案,開始申請!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16日(一)下班前截止,逾期不候(此為數學系初審時間),申請表格與辦法請詳附件。
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部與研究生皆可(但請以交流學校規定為準,部分學校僅接受大學部)
2. 前兩學期之平均成績須在GPA 3.4以上(約80分以上)
網站公告: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3-1154-59445.php?Lang=zh-tw
並備妥歷年成績單、推薦信一封(格式不限)、申請表(選填志願增至五個,如附件)、學習計畫(如附件),進行系所內部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