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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校99學年度梅貽琦紀念獎章事宜,敬請 欲申請同學於4月18日(一)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至助理辦公室。

說明:

一、 申請條件:

(1)凡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同時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章

(一) 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 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三) 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2)申請者由系及院推薦。申請資料包括自傳、成績單、社團活動及具體貢獻之證明、推薦信兩封。

本獎章將由「梅貽琦獎章審核委員會」負責審核,遴選獲獎者5-8名,並於畢業典禮當日辦理頒獎(包括金質獎牌一面及中英文獎狀各乙紙)。

二、 茲檢附「國立清華大學梅貽琦紀念獎章設置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

三、 截止日期:4月18日(一)三點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