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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獎學金」
     說明:

   1.有關國立清華大學「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獎學金」案,本(100) 年度將包括「兩岸清華」、 「莙政學者」、「聯發科技吳大猷學者兩岸學生交流獎學金」、「立青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等11校。

   2.前揭獎學金申請案,將於 100 年 2月 24日(星期四)晚上 6:30 分於行政大樓二樓第二講堂(遠距教室-合勤演藝廳樓上)舉行說明會。

申請資格條件如下:

凡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前一學年學業平均在 80 分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 20% 者。
2.前一學年學業平均在 75 分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 40% 者,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經學務處推薦者。

申請時須檢附申請表、研習計畫、成績或名次證明、本校就讀學系之導師(或系主任)推薦函,若經由學務處
推薦者,則另加學務處之推薦函。並經申請人之監護人同意後申請。

詳情請至 教務處 推廣教育組網站下載


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1-1154-3488-1.php

截止日期:100 年 3 月 7 日(一)下午 5 點以前
(因為須經過系上初審,所以請同學於截止日期前,送至 R710 助理辦公室,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