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3學年度下學期赴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金門大學、國立臺東大學交流,相關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
二、 本次申請案新增國立臺東大學,每學期5名,其他學校每學期各10名(北藝、南藝與金門大)。
三、 本次申請不含赴國立政治大學交流。
四、 本次無舉辦說明會,有任何疑問請向本案聯絡人詢問。
五、 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演奏影片檔等,無則免附)
六、 103學年度下學期申請案自即日起開始,各系所送交名單之截止日期為103年10月22日(三)17:00前(此為送件至推廣組時間,各系所初審時間請自訂),逾期不候。
七、 本案聯絡人:推廣組宋小姐,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備註: 103學年度下學期赴國內大學學期交流申請,請詳閱以下通知與網站: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4-1154-76857,r2843-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