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大學部家境清寒,上學期成績75分以上,操行甲等、體育及格。
二、金額:3000元。
三、名額:1 名。
四、應繳交資料(證明文件皆需正本三個月內):
1. 有低收、中低入戶證明者:
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成績單、當年度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
2. 無低收入戶證明者:
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成績單、全戶戶籍謄本、全戶年度所得稅資料、全戶財產歸屬清單。
五、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3 月 31 日 (一) 17 時止 繳至綜三館710室,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