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訂定
一、緣起:為幫助清華大學數學系學生,使其能專心向學完成學業,於2012年5月捐助新台幣伍佰萬為初期基金,設立「鄭仲瑋紀念獎學金」。
二、基金:本獎學金之基金交由本校專戶儲息,以本金或孳息核發此獎學金。每學年獎學金如有賸餘,則移至次學年度繼續使用。基金餘額維持至少伍佰萬元。
三、金額:每名領取五萬元。
四、名額:由數學系依孳息扣除基金本金以五萬元為倍數作為獎助金名額。
五、申請資格:
1.數學系大學部二、三或四年級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中低收入戶或家庭年收入50萬元以下。
3.前一學年成績優異 (學業名次於前30%、操性成績為等第A以上)。
4.本獎學金無排他性,但本獎學金得獎者不得再申請限制「不能兼領其他獎學金」之校內、外獎學金,如申請獲得「不能兼領獎學金」 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繳交文件:
1.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年收入50萬元以下之相關文件。
2.歷年成績單。
3.自傳。
七、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依公告申請期限內,自行備妥申請資料,向數學系助理辦公室提出申請辦理。
八、審核:由數學系課程委員會議核定。
九、核發時間:每學年開學後3個月內核發。
十、本辦法之修訂,由本獎學金贊助者訂定之。
學期 | 姓名 | 學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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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上) | 大二: 陳O安 大二: 詹O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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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上) | 大三: 劉O鵬 大四: 謝O宏 |
112(上) | 大二: 林O安 大四: 黃O帆 |
109(上) | 大二: 謝O宏 大二: 吳O騰 |
110(上) | 大三:謝O宏 |
107(上) | 大三:江佳霖 | 108(上) | 大四:江佳霖 |
105(上) | 大三:陳彥宗 | 106(上) | 大二:江佳霖 大四:陳彥宗 |
103(上) | 大三:陳映存 | 104(上) | 大三:李郁庭 大四:林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