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日期截止日:第一學期1月31日前/第二學期7月31日前。
辦理離校截止日:次學期開學前(不含開學當日)。
辦理離校截止日:次學期開學前(不含開學當日)。
備註一:於註冊日前口試者需辦理提前註冊,通過申請才能辦理學位考試申請。
備註二:若未能於學位考試當學期結束前完成審定者,則該次口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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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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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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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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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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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口試兩週前完成申請:
1. 經指導教授確認學生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學生所屬系、專業領域及同意後,得檢具研究生學位申請表、指導教授推薦書及歷年成績表紙本、完整版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含論文初稿及摘要)(≦35%)PDF檔,向本系申請舉行博士學位考試。 2.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填寫口試申請,先行儲存為暫存檔;並須同步至「博碩士論文庫」完成論文授權、設定公開日期;如需延後公開,請上傳相關佐證文件。->請回至校務資訊系統將暫存資料送出。 完成上述文件繳交,請通知系辦審核您的口試申請資料。 3. 口試委員人數:5-6 人,指導教授(含掛名)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校外委員至少三分之一(含)以上。 4. 系統通知審核通過後,系所會寄送線上聘函給口試委員。
5. 請同學依指導教授規定寄送論文初稿電子檔或紙本文件給口試委員。
※ 若申請後有任何修改,最晚請於口試前3天通知系辦。 |
▶ 審核必修科目及畢業學分,符合系上研究生修業規定者方可同意其舉行口試。
▶ 博士班研究生在提出畢業論文口試前,須就其博士論文內容,在系上以英文做一次公開的演講。 ▶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 ➜ 教學服務 ➜「 ▶ 學期結束至次學期註冊日期間,欲舉行學位考試者,請先至註冊組網頁下載
※繳交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發表聲明書
▶ 口試前完成開放授權:學生於「研究生學位考試登錄系統」申請考試時,須同步至「博碩士論文庫」完成論文授權、設定公開日期;若需延後公開,請上傳相關佐證文件。(請於申請口試時一併與指導教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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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 當天 |
1. 請於口試開始前(至少30分鐘前)預做準備並自行確認報告所需使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2. 若論文需延後公開,口試當天現場務必完成審核及簽署:完成設定後,學生須列印「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佐證文件攜至考試現場,由全體學位考試委員審核並簽名。 |
▶ 口試當日如遇需修改論文題目,請務必當下通知系辦,相關簽領文件皆需重新列印。 ▶ 「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相關文件同學須登入「博碩士論文庫」列印(若論文需延後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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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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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修訂經指導老師同意定稿(並確認發表聲明書內容)➜請至系辦領取推薦書及審定書及「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若有)➜ 確認上述文件備齊後,則可將論文及延後公開佐證文件一併上傳至本校圖書館系統➜ 圖書館審核通過➜ 經指導教授線上審核通過 ➜ 已審核通過之電子檔進行論文紙本印製。 |
▶ 若口試完仍需留在學校修讀教育學程課程之同學,口試成績請另行填送或於成績登記表上註明。
▶ 論文公開方式說明:
1. 若申請延後公開:請將授權書、延後公開申請書、延後公開證明文件及論文電子檔一併上傳系統。 2. 若為立即公開:請將授權書及論文電子檔上傳系統。 ▶ 發表聲明書需檢附於紙本論文中。
(理學院於111年10月7日院教評會及111年12月22日教務會議核備通過如下:理學院「碩博士生學位論文」自我抄襲之規範,除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辦理外,應於碩博士生學位論文中檢附一頁「發表聲明書」說明論文中之各章節是否引用過去發表的論文或報告,以及未來發表論文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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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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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本論文至少印製3本,系辦收1本-數圖存查,另2本請同學繳交至本校圖書館。 |
備註:指導教授系統線上簽核,系統將會發信通知並附連結,請登入圖書館的帳號密碼後進行審核。
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 、發表聲明書 (實際版本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
修改日期 :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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