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日期截止日:第一學期1月31日前/第二學期7月31日前。
辦理離校截止日:次學期開學前(不含開學當日)。
備註一:於註冊日前口試者需辦理提前註冊,通過申請才能辦理學位考試申請。
備註二:若未能於學位考試當學期結束前完成審定者,則該次口試無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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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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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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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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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口試兩週前完成申請:
1. 經指導教授確認學生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學生所屬系、專業領域及同意後,得檢具研究生學位申請表、指導教授推薦書及歷年成績表紙本、完整版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含論文初稿及摘要)(≦35%)PDF檔,向本系申請舉行碩士學位考試。
2.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填寫口試申請->點選通知系所。完成上述文件繳交,請通知系辦審核您的口試申請資料。 3. 口試委員人數:3-4人,指導教授(含掛名)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指導教授外之考試委員人數應達二分之一(含)以上。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一人為校外委員。 4. 系統通知審核通過後,系所會寄送線上聘函給口試委員。
5. 請同學依指導教授規定寄送論文初稿電子檔或紙本文件給口試委員。
※ 若申請後有任何修改,最晚請於口試前2天通知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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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核必修科目及畢業學分,符合系上研究生修業規定者方可同意其舉行口試。
▶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教學服務→「 |
口試 當天 |
請於口試開始前(至少30分鐘前)預做準備並自行確認報告所需使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繳交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發表聲明書。 |
▶ 口試當日如遇需修改論文題目,請務必當下通知系辦,相關簽領文件皆需重新列印。 |
口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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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修訂經指導老師同意定稿(並確認發表聲明書內容)➜ 同學與指導老師確認論文公開與否事宜(延後公開理由需詳細敘明,理由不充分國圖會進行退件,此部分變得相當嚴格,請務必遵守)➜請至系辦領取推薦書及審定書➜ 確認上述文件備齊後,則可將論文及延後公開佐證文件一併上傳至本校圖書館系統➜ 經指導教授線上審核通過➜ 圖書館審核通過➜ 已審核通過之電子檔進行論文紙本印製。 |
▶ 若口試完仍需留在學校修讀教育學程課程之同學,口試成績請另行填送或於成績登記表上註明。
▶ 紙本論文至少印製3本,系辦收1本-數圖存查,另2本請同學繳交至本校圖書館。
▶ 若有申請延後公開(以往紙本及線上電子檔分開決定是否延後公開)(今年整併,如果選擇延後公開係指紙本及線上電子檔一併延後,反之則立即公開),統一線上系統經指導教授電子簽及審核通過後(如有共指,以其中1位指導老師電子簽核即可),待圖書館審核完畢才能列印紙本文件,並請至所辦用印後,連同論文一併繳交至圖書館。需繳交兩本論文至圖書館,其中一本須夾附核章後的申請書與佐證文件正本,由圖書館轉交國家圖書館;另一本則夾附影本,留存於清華大學圖書館典藏。請注意,申請書與佐證文件需以夾附方式放入論文中,毋須裝訂。
▶ 發表聲明書需檢附於紙本論文中。
(理學院於111年10月7日院教評會及111年12月22日教務會議核備通過如下:理學院「碩博士生學位論文」自我抄襲之規範,除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辦理外,應於碩博士生學位論文中檢附一頁「發表聲明書」說明論文中之各章節是否引用過去發表的論文或報告,以及未來發表論文的規劃。) |
畢業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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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繳交至系辦➜ 三個工作天後,可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
▶ 註冊組收到論文成績後三個工作天後,可領取畢業證書。 |
備註:指導教授系統線上簽核,系統將會發信通知並附連結,請登入圖書館的帳號密碼後進行審核。
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 、發表聲明書 (實際版本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
修改日期 : 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