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日期截止日:第一學期1月31日前/第二學期7月31日前。
辦理離校截止日:次學期開學前(不含開學當日)。
備註一:於註冊日前口試者需辦理提前註冊,通過申請才能辦理學位考試申請。
備註二:若未能於次學期開學日前完成離校手續,則該次口試無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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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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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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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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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口試兩週前完成申請:
1. 經指導教授確認學生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學生所屬系、專業領域及同意後,得檢具歷年成績表、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論文初稿及摘要各一份,向系、所、專班、學位學程申請舉行碩士學位考試。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填寫口試申請->點選通知系所。
2. 將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35%)+指導教授推薦書 寄給系辦,通知系辦審核您的口試申請資料。 ※ 繳交 3. 口試委員人數:3-4人,指導教授(含掛名)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指導教授外之考試委員人數應達二分之一(含)以上。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一人為校外委員。 4. 系統通知審核通過後,系所會寄送線上聘函給口試委員。
※ 若申請後有任何修改,最晚請於口試前2天通知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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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核必修科目及畢業學分,符合系上研究生修業規定者方可同意其舉行口試。
▶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教學服務→「 |
口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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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修訂後,請先經指導教授確認過後,再上傳摘要及電子全文 ➜ 審核通過後列印論文檔審核通知書 ➜ 至系辦領取指導教授推薦書及審定書。 ▶ 繳交 |
▶ 若口試完仍需留在學校修讀教育學程課程之同學,口試成績請另行填送或於成績登記表上註明。
▶ 系辦代收畢業論文2本。
▶ 發表聲明書需檢附於紙本論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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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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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繳交至系辦➜ 三個工作天後,可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
▶ 碩士班:註冊組收到論文成績後三個工作天後,可領取畢業證書。
口試當月月底起開始領取(6月份自期末考週最後一日14:00起,期末考後口試者為6月底起)。
▶ 博士班:註冊組收到論文成績後兩個工作天後,可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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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 、發表聲明書 (實際版本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
修改日期 : 2024/06/20